近日,6家未按照对旅客住宿信息进行认真核实登记的旅馆受到警方查处。
全市机关开展“四项战役”以来,我市警方针对涉及实名制登记管理的场所加大了巡查力度。11月1日,因登记人数与实际入住人数不符,清徐县依照《治安处罚法》第56条,对清徐县新紫金酒店给予罚款200元处罚。同时,依据《山西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14条第四项,下达《治安管理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当日,清徐县还在检查中发现,清徐县新世纪招待所和永昌招待所也未对旅客住宿信息进行实名登记,分别给予责令停业整顿和罚款200元的处罚。11月2日,小店对登记人数与实际入住人数不符的小店区润东大酒店、永春日租房、亨昌日租房3家旅馆,分别给予处罚。其中,永春日租房被责令关停,亨昌日租房被责令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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