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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牛网订酒店却发现“不存在” 每人获赔100元

类别:酒店住宿 日期:2017-8-22 13:06:15 人气: 来源:

  新闻网5月10日讯 近日,王女士一家七口踏上前往普吉岛的旅程,到达当地后,却怎么也找不到在途牛上预订的酒店。直到凌晨近5点,一家人才按地址找到这家酒店,发现早已更名,第二天的行程也因此被耽误。更让王女士的是,在向途牛网沟通后,公司只愿意赔付200元,经过投诉后也只提升至每人100元的标准。

  今年3月,王女士在途牛上预订了普吉岛的一家别墅度假村,入住日期是3月24日到27日。到达后,包车的司机根据酒店的名字把他们带到一家酒店,而他们却被告知并没有预订信息,仔细询问后才知道,这家酒店只是名称类似,司机混淆了。但是根据预订酒店的名字,却再也找不到别的酒店了,王女士一家7口人,与司机一起多方打听,在附近一家一家挨个询问,最后在凌晨近5点才找到了预订地址上的酒店,但是名称与预订的并不符合。“一开始服务员还是说我们找错了,但是又来了一位资历更老的服务员,看了以后说就是这里,只不过酒店在一年半前就已经改过名称了,从一家知名连锁酒店变成了一家普通酒店。”

  记者了解到,不少旅行网站都出现过预订房间却无法入住的情况,赔付方面往往也不能让人满意。因为长假期间、过年期间和国外酒店的预订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很难及时改订到房间,由此产生的时间、行程损失也一般都比较大,仅仅赔一晚房费无决根本问题。

  记者致电途牛网站,对方表示在预订界面可以看到一则“入住保障”,声明有房保障无房赔付。不过记者从网站上看到,途牛提示如果顾客到达酒店发现无房,可致电公司,协调原标准或以上的房间入住。由途牛承担由此产生的差价,差价金额上限为原订单的首晚房费。若无法安排入住原酒店任何房型,则会协助您预订附近同等酒店,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差价,差价金额上限为途牛原订单的首晚房费。不过对于无法入住酒店带来的其他损失,其中并没有提到。

  记者采访了江苏国泰新华律师事务所刘爱东律师。刘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旅游法》第七十四条,旅行社接受旅游者的委托,为其代订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娱乐等旅游服务,收取代办费用的,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因旅行社的给旅游者造成损失的,旅行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网站上提示的这些赔付标准是符合国家旅游法的,而对于一般乘客耽误的行程等难以量化的损失,可能目前还难以从法律上得到主张。”不过对于王女士的,刘律师认为情况特殊,还按这个赔偿就不适用了。

  刘律师表示,由于酒店变更时间很长而网站没有及时沟通,造成公布的预订信息不实,可以说是很严重的了,并且也对顾客造成了比较大的损失,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进行主张。“消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在这里消费者可以根据这条对网站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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